
1.2.8 OKR结果评价方法
关于OKR的应用,有一种观点是OKR并不是一种绩效评分的工具,公司不应该用OKR来对员工实施评价。国外许多实施OKR的公司奉行这样的理念。不过这个理念的成立是有前提的。当公司运营模式较成熟、人才素质较高时,适合采取这样的理念。在这样的公司中,OKR被视为一种管理方式。
随着OKR在我国的应用,各个公司对OKR在人才评价方面的需求逐渐体现出来。我国许多公司在运用OKR作为绩效管理工具的同时,也需要OKR来实施人才评价。在一些国外的公司中,OKR评分采取的是0~1分制;而在我国的许多公司中,OKR评分采取的是百分制。
运用OKR对人才实施评价的常见方法有两种,分别是强制排序法和强制分布法。
1. 强制排序法
强制排序法是指根据OKR的评分结果,对团队成员排出名次。强制排序法可以运用在组织结构比较稳定、人员规模较小的公司。当公司希望节约管理时间或管理成本,又期望达到人才评价的目的时,强制排序法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
举例
某公司的产品研发部门有张三、李四、王五、赵六和徐七5名技术研发人员。该部门采取OKR结果作为绩效评价依据,评价周期为月度。每月底,产品研发部负责人都会根据5名技术研发人员的OKR成绩对他们实施评价。绩效评价的方法采取强制排序法,如表1-10所示。
表1-10 某公司产品研发部门5名技术研发人员每月强制排序结果

2. 强制分布法
强制分布法是指提前设置某个范围,根据OKR的评分结果,把员工分别划入范围。当公司待评价的员工数量比较多时,适合采用强制分布法。由于人员正态分布的规律适用于大部分公司,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采用强制分布法对员工实施评价可以减少评价人主观判断产生的误差。
举例
某公司通过OKR的评分结果,实施强制分布法评判公司所有员工的季度绩效结果。公司管理层经讨论,决定把全公司所有员工分成A、B、C、D、E 5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的人数占比如表1-11所示。
表1-11 某公司绩效评价结果分布占比情况

该公司按照大部门评价绩效和划分人员等级,要求每个大部门的人员同样按照该比例划分。大部门内,人员绩效评定工作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和协助各部门负责人实施。
某部门共有10名员工,根据该部门所有员工OKR的评分结果,参照等级划分比例,得出不同员工所属的绩效等级,如表1-12所示。
表1-12 某公司某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和等级划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