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英国文艺复兴的修辞
修辞复兴是欧洲文艺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刘亚猛2008:192)。和欧洲大陆一样,修辞在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诚然,修辞学在英国文化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跟英语逐渐发展成为自信的民族语言有着密切的联系。从1066年诺曼底征服到14世纪末近300年间,诺曼底人使用的法语是官方语言和法律用语,文人学者写书、做学问使用拉丁语,英语则作为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土著语言只在民间通用,可见英语当时在英国文化中的地位极为低下。截至1399年,英国议会才第一次出现国王亨利四世用英语发表演说(钱乘旦、许洁明2002:103)。在1575年以前,英国文化界几乎每一个人都认为英语是乡野俗人使用的不标准的粗俗语言;但在1580年以后,英国学者都异口同声地争辩说,英语跟其他语言相比毫不逊色,它在表情达意方面甚至优于别的语言(Barber 1976:76)。英语具备了跟其他语言相媲美的各种优势[5],其原因之一就是在融入古典修辞学的各种修辞手段之后,英语具备了更强的表达力。
受欧洲文艺复兴人文主义思潮的影响,尤其是在意大利人文主义学术思想影响下,从16世初开始,修辞成为英国文法学校和大学教育的核心课程。随着修辞和(拉丁)语法在人文主义教育中地位不断提高,这两门学问和逻辑学一起被列为学校的主要课程(即“三艺”,Trivium)。在这个时代,人们接受修辞训练不仅为了提高个人口才,而是将其看作培养个人综合能力,进而谋取更体面职业和更高社会地位的重要途径。托马斯·威尔逊(Thomas Wilson)在其修辞学著作《修辞艺术》(The Arte of Rhetorique,1580)中明确指出,既然理性和雄辩是上帝赋予人类的能力,那么,具有高超雄辩能力的人应该“被奉为半神”。其实,这种观点可以追溯到古典修辞学。西塞罗在《论演说家》中说,雄辩的威力巨大,因此只能将其赋予那些“心地正直、智慧高超的人;如果我们让缺乏这些德行的人拥有雄辩的口才,那我们不是把他们培养成为我们所需要的演说家,而是把武器交到了疯子的手中”(转引自Keller 2009:16)。在西塞罗看来,修辞使人类社会得以形成、文明得以发展。这一观点成为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共识和基本信念。对人文主义者来说,雄辩产生智慧,文化的萌发只有通过雄辩的言辞才能实现,修辞是使文化成其为文化的决定性因素,是人类独享的一种特殊天赋。
伊丽莎白时代已普遍形成这样一种观念,即修辞与雄辩的才能是谋职的先决条件。普通人家的子弟在文法学校和大学接受严格的修辞训练,毕业后担任公务员、议员、牧师等重要职位。这反过来提高了修辞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在当时,不懂得语法和修辞知识无异于21世纪的人不懂得使用电脑。这就是为什么学校老师不厌其烦地给学生教授修辞知识,直到他们能够自如地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古典作品,并写出文采斐然的文章。学生们也愿意——至少是愿意忍受——接受严格而且枯燥乏味的修辞训练:每天的学习从上午6点持续到下午7点,先是老师讲解,然后学生背诵老师所讲内容,撰写作文,最后是考试测验。莎士比亚在《温莎的风流娘们》和《爱的徒劳》(第5幕第1场)中就提到老师训练学童如何学习修辞和拉丁语法——只不过这种以喜剧方式呈现的情景与现实教学的枯燥严厉就大相径庭了。
从文法学校到大学,学校教学的内容都离不开拉丁语法和修辞知识[6],学生要强记拉丁单词和词形变化等语法规则,因为这是理解并掌握辞格使用的基础。除了要辨认、学习课文中的语法和修辞格,学生还要在习作中学会运用所学的修辞知识。可见,修辞既是学生要学习的知识,又是一种技能,是学生在阅读和写作时所必备的。经过一段时间的模仿训练,学生具备一定修辞能力后,老师便教他们撰写难度更高的作文——通常是基于对经典著作的分析和模仿。
修辞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带来了修辞学的繁荣。亚里士多德、西塞罗和昆体良的修辞学著作,以及无名氏的《古罗马修辞术》(Rhetorica ad Herennium,约公元前84 年),均为学校的通用教材。更重要的是,这一时期修辞学完成了其在英国的本土化进程,其重要标志之一是出版了一批著名的修辞学著作。除了前文提到的威尔逊的《修辞艺术》,按出版时间顺序,还有伦纳德·考克斯(Leonard Cox)的《修辞技巧》(The Arte or Crafte of Rhethoryke,1535),里查德·谢里(Richard Sherry)的《论格局与比喻》(A Treatise on Schemes and Tropes,1550),亨利·皮查姆(Henry Peacham)的《雄辩之园》(The Garden of Eloquence,1577)、达德利·芬纳的(Dudley Fenner)《修辞艺术》(Arte of Rhetorique,1584)、阿伯拉罕·弗朗斯(Abraham Fraunce)的《阿卡迪亚修辞学》 (Arcadian Rhetorike,1588)和乔治·帕特纳姆(George Puttenham)的《英诗艺术》(The Arte of English Poesie,1589),等等。这些著作的出版标志着英国修辞学日渐成熟。此外,还有两位外国学者的修辞学著作在英国有着广泛影响,一位是德国学者左安尼斯·苏森布洛图斯(Joannes Susenbrotus, 1484/1485-1542/1543),他撰写的《修辞格简编》(Epitome troporum ac schematum,1540)是莎士比亚时代学校里普遍采用的修辞教材;另一位是荷兰人文主义学者德西迪里斯·伊拉斯谟(Desiderius Erasmus,1469-1536),他用拉丁文写的《论言辞和思想的丰裕》(On Copia of Words and Ideas,1511)等修辞学著作对英国修辞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下,修辞对莎士比亚本人及其创作的影响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