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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公欲诛骇鸟野人晏子谏第二十四
景公射鸟,野人[1]骇[2]之。公怒,令吏诛[3]之。
晏子曰:“野人不知也。臣闻赏无功谓之乱,罪不知谓之虐[4]。两者,先王之禁也。以飞鸟犯先王之禁,不可!今君不明先王之制,而无仁义之心,是以从[5]欲而轻诛。夫鸟兽,固人之养也,野人骇之,不亦宜[6]乎!”
公曰:“善!自今已[7]后,弛[8]鸟兽之禁,无以苛民也。”
[1]野人:这里指在野之人,即不在朝廷为官、无爵无禄的平民百姓。
[2]骇:害怕,惊吓。
[3]诛:诛杀,杀死。
[4]虐:这里指侵害、残害之意。
[5]从:同“纵”,指随自己心意行事,这里有放纵之意。
[6]宜:合适;应当之意。
[7]已:同“以”。
[8]驰:这里是解除之意。
景公到野外游猎,看见一只大鸟,便开弓射向大鸟,这时,乡野里有人惊飞了鸟,景公顿时大怒,命令官吏前去杀掉此人。
晏子见状,连忙过来躬身说道:“君王,这乡野之人定是不知道您在这里射鸟。我听说奖赏无功之人叫作乱政,降罪于不知情之人叫作残害。这两件事,都是先王的禁令啊。因为飞鸟的缘故而触犯先王的禁令,这样做万万不可!如今君王您不明白先王法令的含义,而且没有仁爱之心,因此放纵自己,随心所欲而轻易杀人。那些野外的鸟兽,本来就不是经人喂养的啊,乡野之人无意间惊走它,不也是应当的吗!”
景公听了以后,说:“好!从今以后,解除对捕猎时的禁令,不用它来苛责百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