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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二次英荷战争
作为海洋国家,英国和荷兰在这一时期对法国都心怀疑忌,但是它们二者彼此交恶,并且还在持续恶化。经过精心策划,查理二世将这种宿怨变成了英国和荷兰之间的战争。战争的根源在于对彼此贸易的妒忌,但直接原因应该归结于双方两个贸易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在开始的时候,双方在非洲西海岸出现了一些敌对行为。1664年,英国的一个分舰队强势攻占了荷兰在那里经营的几个停泊港,接着占领了新阿姆斯特丹。直到1665年2月,两国正式宣战。英国人非常期盼这次战争的到来,对于他们的天性,蒙克曾这样说:“什么样的原因已经无关紧要。荷兰拥有那么多的贸易,我们也应该争取。”有一点不用怀疑:虽然两个贸易公司都希望爆发一场战争,但是北方联合省政府在想办法避免,因为荷兰领导人对自己身处英法之间的微妙地位有正确且清醒的认识。他们拿出1662年制定的防御条例,要求法国予以支援。路易十四很不情愿地批准了他们的要求,实际上,尚且年轻的法国海军没能给荷兰提供任何帮助。
英、荷两国进行的几乎全是海战,并且具备所有海战的基本特点。发生在两国之间的大规模海战共有三次:1665年6月13日,发生在诺福克海岸洛斯托夫特外海的是第一次;1666年6月11日至14日,发生在多佛海峡[23]的是第二次,也就是著名的四日海战;1666年8月4日,发生在北福兰角外海的是第三次。在第一次和第三次海战中,英国都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荷兰只在第二次海战中取胜。由于只有第二次海战留有一份战报,对战况进行了详尽连贯而清晰准确的叙述,因此,本书只详细叙述这一次。总之,相对于一些过时的战术运动细节,这些海战中的战斗节点对现在更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