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高卢主教团合议制的起源和确立
按照《圣经》的说法,基督教会的建立者与最初的领导人无疑是基督的使徒们。然而,当使徒们相继离世后,日渐壮大的基督徒群体便面临着两个必须要解决的核心问题:耶稣基督交给使徒们传播福音的使命由谁来接替?使徒们创建并领导的教会又由谁来掌管?对此,早期基督教的神学家们试图在圣经文本内容的基础上对教会未来的发展方向做出解答。罗马的克莱门特(Clément de Rome,88—99年在任)在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书信中将教职的起源与“使徒统绪”(la succession apostolique)联系起来。据他所言,使徒们把自己的首批门徒立为信主之人的监督(主教)与执事。[4]被基督徒视为第一代使徒传人的安条克的伊格纳修(Ignace d'Antioche,约68—110年在任)认为,教会中的信徒“应当将监督(主教)视为上帝”,“凡事都应在监督(主教)的主持下按照上帝的旨意去做”。[5]正是在上述两种观念的相互结合下,主教既是使徒继承人又是教会领导者的思想逐渐流传开来,并随着早期传教士的步伐在高卢大地上生根发芽。里昂主教伊雷内在其著作《反异端书》(Contre les hérésies)中强调:“我们可以列举出使徒在教会中设立的主教及直到我们这一代的继承者们。……使徒的传统及信仰通过主教们的传承留存至今。”[6]3世纪中叶,在教会领袖的组织与领导下,阿尔勒、图卢兹(Toulous)、兰斯以及吕岱斯(Lutèce)等高卢重要城镇相继形成处于地下状态的主教区。[7]
从公元4世纪起,由于罗马当局承认基督教在帝国境内的合法地位,传教士在高卢城市的布道活动步入正轨,主教区在各地正式建立。314年,在君士坦丁的命令下,高卢各教区的主教以帝国职官的身份出席阿尔勒教务会议,反对多纳图派(Donatisme)分裂教会的活动。361年,在新任皇帝尤里安(Julien,361—363年在位)的支持下,以普瓦捷主教希拉里为首的主教们又在巴黎教务会议上团结一致,第一次以高卢主教团的名义致信东部的主教们,批判阿里乌派的罪恶行径,重申“三位一体”的信仰准则。在此之后,主教们抛开其他神职人员,在承认彼此权力与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共同商讨教义教规,整肃教会内务,处理神学争论,清除异端分子,并在教务会议的立法活动中,把自己塑造成高卢教区的唯一代表。及至4世纪末,随着高卢教省体系的日臻完备,高卢主教团逐渐形成了以“(北)高卢各省和(南部)五省”(les Gaules et les Cinq provinces)为基准的地域统一性,其成员之间的共同合作也由此成为保证教区稳定发展的“教会传统”。[8]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教务会议法令规定主教团成员在各自的教区享有至高权威,但是他们无权过问其他教区的内部事务。一位主教既不能在其他教区委任神职人员,也不能对其他教区的教士进行审判,甚至不能接收被其他主教区驱逐的信徒。这样一来,主教们共同明确了各自的权力范围,有效地降低了因教区管辖权而产生的矛盾。
自5世纪开始,由于罗马西部帝国的各级行政机关在罗马军团、蛮族军队和地方权贵相互争斗的浪潮中逐渐衰微,原本统一有序的罗马高卢逐渐陷入无政府状态。在此危难之时,高卢主教团肩负起照管高卢民众的重任。出身于罗马元老阶层且拥有巨额财富的贵族精英垄断了高卢主教职位,他们把主教座堂打造成普通民众的庇护所,并借由成员之间的共同决议逐渐成为高卢社会新的法律权威与秩序代表。[9]诚如法国学者吕斯·皮埃特里(Luce Pietri)在其鸿篇巨制《基督教史》中所言,尽管惨绝人寰的战争烽火、渐趋混乱的经济秩序以及日益沦丧的社会道德让高卢大地饱受折磨,但不可否认的是,高卢主教团在教务会议上的“合议共治”的确成功地延续了罗马和天主教的统治结构。[10]
及至墨洛温王朝时期,高卢主教团一方面把高卢主教的“使徒教父”(apostolicus pater)称谓以教会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又反复强调主教共事乃属圣灵意旨。例如,551年奥兹教务会议实录提到,为了重塑教会秩序和挽救人民的灵魂,奥兹教省的主教们在神圣且令人敬仰的阿斯帕修斯(Aspasius),即本教省的首席主教(都主教)[11]与使徒主教的召集下聚集在一起。又如,罗马教宗维吉利(Vigile,537—555年在位)在写给高卢主教团的信中提到,主教们应当在古代大公会议的传统中继续展示教会法的编撰者乃是圣灵这一事实。每当使徒们的继承人聚集在同一个地方时,圣灵就在他们中间。[12]参加585年马孔教务会议的高卢主教们也曾明确表示:“在上帝襄助下,我们将在合议中共同决定每一个需要处理的问题。为了让每一个人毫无借口地明悉他们应当遵守的规定,我们叮嘱所有兄弟把圣灵通过我们下达的将要被确定的律法传达给所有的教会和信众。”再如,673—675年圣让—德洛讷教务会议法令第18条写道:“作为教会领袖,所有主教都有责任宣讲上帝话语。”[13]在墨洛温高卢教务会议法令中,这类带有基督教神圣性的语句不但数量众多,而且定位明确,意在表明主教团成员之间的共同决议乃是圣灵启示的完美诠释。
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在古代晚期高卢主教团的发展历程中,“使徒统绪”一直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自314年阿尔勒教务会议后,高卢主教和本地其他神职人员之间的区别日益明显,前者逐渐成为使徒传统的守护者、教会律法的制订者、教务争端的裁决者以及最高圣事的执行者。当这些特权最终以教务会议法令的形式确立之时,它们便永久地成为一种能够让主教们合法统治教会的“神赐契约”。与此同时,经过数代神学家与教会法家的精心雕琢,“主教团合议制”在高卢教会中的内涵已经变得极为丰富。它从不同层面上满足了高卢主教团对信仰、对律法、对民众、对秩序、对治权的各种需求。正是由于这一教会传统与统治权力相连、与社会秩序相关,它所包含的核心思想在现实化与具体化后便都不可避免地染上了浓郁的政治色彩,而这也是“主教团合议制”在墨洛温时代的一个显著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