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地方官僚制度探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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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当年报考硕士研究生时,笔者选择以宋史为主攻方向,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出于好奇心。宋朝在不同时期和辽、夏、金、蒙元诸王朝不断地进行战争,且多以失败告终,签订了多个教材上所说的不平等和约,被动乃至屈辱地用金钱换取和平,南宋时还丢掉了半壁江山,仅仅统治着淮河以南有限的区域,最后两宋分别被新兴的金朝和元朝所灭,而不是像其他王朝一样,衰亡于大规模的农民战争。同时,在中国两千余年的帝制时代,两宋王朝的统治时间加起来长达320年,仅次于两汉,其经济发达程度和文化繁荣成就,有诸多备受后人推崇之处,其原因何在?通过对宋代历史的研习,我逐步认识到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很难用三言两语解释清楚。其中一个相关的问题是,中国古代王朝统治的历史以北宋立国为分界点,可以分为前后两个时段,宋以前的一千年,王朝分裂战乱的时间多于统一稳定的时间,北宋以后,国家统一成为主流,元、明、清三代虽有王朝更替时期的战乱,但统一王朝的疆域扩大了,对地方的统治更加牢固了,这一历史趋向的背后又蕴藏着什么,也是值得探究的问题。当然,其原因也很复杂。

一般认为,宋王朝汲取汉、唐及五代衰亡的历史教训,从政治、经济、军事等多个方面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这有助于王朝的“长治久安”。同时,宋朝知识分子通过对传统儒家思想形而上的哲理化改造,建构了更加有利于大一统王朝集权统治的新的理学思想体系,这一尊君的思想体系在南宋以后被确定为官方意识形态,即宋明理学,对保障后期诸王朝集权统一局面的延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家治理层面,围绕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宋朝确立的地方治理理念、地方行政区划的层级关系及其功能区分、地方官员的职责划分及其管理制度、科举选官制度的完善与地方学校教育的普及,等等,都从不同层面发挥了强化中央集权统治的作用。

在后来进行宋史的教学和有限研究的过程中,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本人关照问题的出发点之一。二十多年前,笔者曾设想撰写一部关于宋代地方行政制度的著作,但由于种种原因,仅发表了几篇讨论地方官制的文章后就中断了。本书所收的18篇文章即是原初计划的一部分,是多年前完成的,内容基本上是围绕宋代州级职官设置及其相关制度展开,部分涉及县级官员和胥吏,并不是对宋代地方官僚制度的系统研究,只是几个专题而已。本集第1篇文章讨论了宋代地方长官与君主见面交流的一种制度,即朝辞朝见制度。宋代地方主要官员在获得新的任命和从外地卸任回到京城以后,需要与皇帝辞行和朝见,这种制度可以拉近地方长官和皇帝的距离,让地方长官感受到自己虽身在千里之外,却是代表君主实施统治,这有助于督促地方官员勤勉作为,增强其对朝廷、对君主的向心力。第2篇文章讨论的是南宋得到了较广泛推行的“便民五事”制度。这种制度要求新任地方长官到任地方半年后,必须给皇帝提交一份书面工作报告,报告一般要求得有五条,内容须是反映国计民生、边防安危等重要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这一制度当然是为了督促地方官勤政,提高地方治理成效,同时也是为了让朝廷能够得到更多来自基层社会的信息,强化地方民政和边防军政建设,加强王朝的统治。第3篇是一篇不太成熟的论文,初步揭示了宋代州级官衙中“使院”“州院”与五代地方行政制度的关系。第4篇则讨论了宋代地方主要长官的任期制度。当时,地方州县官员严格执行定期轮任制度,这有助于加强中央对地方官员的管理,减少官员在地方任期时间太长可能产生的离心力和腐败现象,从而降低地方长官形成尾大不掉分裂势力的可能性。但是,受时代的局限和员多阙少矛盾等的制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许多问题。第5—6篇文章讨论宋朝在边远地区因地制宜实施的区域性地方官员选任制度——定差法和权摄法。这两种特殊的官员选任制度是对全国统一任免地方官员局限性的补充,反映了宋政府集权统治之下一定的灵活性。第7—10篇文章主要讨论了宋代州级正、副长官知州和通判的职能与选任制度,州级属官体制即幕职州县官的演变与职能,基层文臣官员即选人的改官制度及其存在的问题等,试图从不同的层面揭示宋代如何强化了对地方的管理。

书中第11—15篇文章研究的是宋代两种新型职官体系巡检和监当官。巡检是宋代为加强统治而建立的庞大的基层武官体系,在维持治安的同时,负责打击走私逃税等违法行为。监当官是宋代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与财税管理的需要而普遍设置的、文武官通差的基层官僚体系,主要职责是在茶盐酒等专卖机构、商税征收地、矿冶业开采冶炼基地等各种仓、场、库、务,为政府征收管理钱物,是宋代庞大的国家财政收入所依靠的基层组织。巡检与监当官这两类官僚体系的不断完善是宋代新的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

最后2篇文章通过梳理有限而又分散的存世史料,初步讨论了宋代布满地方官府、数量庞大、行政功能繁杂的州县吏人制度。宋代地方官人数有限,吏人众多,形成了所谓的“吏人世界”,与其他朝代相比,既有相同之处,也有其独特的地方。

近年来,邓小南教授倡导“活的制度史”的研究理路,注重在研究中从过程、关系、行为视角关注制度的实际运作,并重视信息渠道、文书传递、制度文化等在制度史研究中的作用。阎步克教授的制度史观与制度史研究的“技术原理”,侯旭东教授的日常统治研究等,对新时代的中国制度史研究都发挥了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反观我原来这些运用传统的研究方式发表的成果,不足之处显而易见。这次结集出版,期待得到同行的批评指正,以砥砺自己对宋代地方职官制度、地方行政制度等相关问题展开进一步的研讨。

苗书梅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