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发展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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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

“十三五”期间,内蒙古初步完成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形成了内蒙古国企改革“1+47”政策体系,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一是有效推进改革试点和“双百行动”。全区目前共完成国资监管组织体系建设、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等9项改革试点任务中的7项,其中,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员工持股两项试点正在稳步推进,在此过程中,充分发挥对国企改革的引领示范作用,指导5户企业开展“双百行动”综合改革。

二是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内蒙古国有企业通过加快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等方式,加快完善公司结构规范化治理,共有23户区直企业集团层面全部完成公司制改造,其中,22户企业建立起董事会,并向5户企业派出8名外部董事。

三是持续优化调整企业布局结构。内蒙古国资委按照“创新发展、重组整合、清理退出”的要求,加快企业重组整合步伐,将国资委所属140户企业重组整合为68户,启动国企转型升级基金50亿元,现到位30亿元,并投资20亿元参与包钢债转股,引导、撬动金融机构跟投63.8亿元。

四是不断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一方面,内蒙古国资委指导华宸信托、威信押运等公司开展了市场化选聘,推动包钢、电力、能建等企业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另一方面,内蒙古国有企业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体系中引入内部三项制度,形成了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有效机制。

五是扎实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内蒙古制定出台了区属企业混改操作指引。积极推进新华发行集团、蒙能集团新能源公司上市。指导蒙能新能源公司、蒙水股份公司、交投融资租赁公司、环投集团鄂尔多斯环投公司等4户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试点。建立了混改项目发布平台,向社会发布推介了40个混改项目。2019年内蒙古国资委监管的各级独立核算企业中有222户实现了混改,占全部企业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