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汇编(全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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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法治的精神意蕴》

作者姓名:姚建宗

发表期刊:《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发表时间:1997年第2期

获奖情况: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

一 篇章结构和基本观点

本文旨在论证信仰是法治的精神意蕴。导言部分指出法治理论发展中的缺陷可能会随着其付诸实践而出现有违法治本义的结果。第一部分通过历史的回顾和现实的考察,提出法治理论的共同性内涵及其存在的理论误区。第二部分提出法治精神内核的整体性失落。通行的法治理论对法治的理解更多地侧重形式和现象的成分,更多地具有技术性和工具性倾向,从而导致形成被动服从的消极法律秩序,而这种精神内核的失落在于通行理论往往从国家和政府的立场发出,采用一个旁观者或局外人的眼光看待法治。第三部分进一步地阐释法治的真正意蕴。法治的真正意蕴包含如下内容:法治表达了民众对法的一种神圣法律情感;法治表明社会公众普遍形成了一种崭新的对法律的高度认同态度;法治是全体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一项正义的事业;法治意味着社会公众自己替自己做主;法治意味着政府的绝对守法义务和社会公众的相对守法义务。第四部分重在揭示我国法治建设中面临的困境在于对法治情感的培育和法治精神的形成,这需要长期的过程,也需要公民不再将法律视为外物和异己的东西。最后呼吁法治的精神意蕴在于信仰,在于对法的一种虔诚而真挚的信仰。

二 主要创新和学术影响

法治在我国20世纪90年代逐步成为主流话语,但是法治实践明显存在着巨大张力,这种张力体现在法治理论及其实践中整体性精神意蕴的缺失,本文的重要创新就在于通过对法治理论及其实践的梳理揭示出法治的精神意蕴在于对法律的信仰,法治建设必须“硬件”与“软件”相互统一,而我国法治建设恰恰缺乏法治情感的培育和法治精神的形成。本文的发表产生了良好的学术影响,本文不仅是对当时关于法律信仰问题讨论的精准总结与深入反思,而且引起了学界更多人的讨论。本文在发表后被引用三百多次,获得良好的学术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