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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伴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阶段性任务的完成,作为我国司法体制重要组成部分的律师制度的改革也日益迫切。本书围绕英美律师管理体制展开,特别是围绕英美律师的性质、与律师协会或者法院之间的关系、职业行为规范、惩戒制度而展开,以为完善我国律师管理体制提供比较借鉴。
近年来,英美法系律师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其中的代表性立法是英国2007年《法律服务法》,澳大利亚2014年《法律职业统一法》,以及新西兰2006年《律师和产权转让人法》。这些立法的一个重要导向,是受到消费者保护主义的重要影响,进一步加强了法律职业的规制,同时试图通过改变律师执业组织所有权形式、允许非律师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等形式,解决法律服务的近用问题。这些最新的发展对于我们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书对这些最新发展进行了基本的介绍。由于时间紧迫,资料有限,本书的介绍还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并且这些国家的律师制度改革还处于持续进行状态,因此谨提醒读者务必关注这些国家的最新发展。
本书是2016年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研究课题“律师管理体制比较研究”的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