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未成年人有哪些权利?
案例介绍
9月份开学了,某小学五年级一班的同学们组织投票选举班长。洋洋是个热情活泼的学生,同学们都想推举他当班长,洋洋很高兴。可是茜茜却站到讲台上跟同学们说:“我也想当班长,法律赋予了我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所以,我有被选举的权利。”那么,除了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未成年人还享有哪些权利呢?
专家讲堂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生存权。生存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害。
(2)发展权。发展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包括未成年人有权接受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有权促进其身体、心理、精神、道德等多方面发展。
(3)受保护权。受保护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不受歧视、虐待和忽视的权利。失去家庭和处于困境的未成年人享有被特殊保护的权利。
(4)参与权。参与权是指未成年人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件发表意见的权利。
(5)受教育权。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公民依法享有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未成年人的这一权利。
(6)财产权。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也有了自己的财产,例如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或者发明专利所得的财产。未成年人的财产虽然是由其监护人管理,但是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监护人不能非法侵吞或者不合理使用未成年人的财产。
(7)肖像权。肖像权是指未成年人对以各种形式反映自己容貌特征的个人形象享有的专有权。
(8)名誉权。名誉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名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
(9)荣誉权。荣誉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接受政府、社会组织、单位对自己的表彰、嘉奖和授予荣誉称号并对荣誉加以维护的权利。
(10)隐私权。隐私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的个人生活不被公众知晓,禁止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
(11)受抚养权。受抚养权是指未成年人出生后有权享受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抚养。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成长提示
我国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享有人身自由的权利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宪法也规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由此可见,法律同样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权、人格权、财产权等权利,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此外,由于未成年人身心还未发展成熟,需要国家、社会各界给予特殊保护,因此,国家专门立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未成年朋友应该在家长和老师的教导下学习这些法律,这样一旦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就能够熟练地运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