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平:全球安全治理中的规范竞争与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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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00年,中国维和警察培训中心在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成立,我从一名大学英语老师转行从事维和培训教学工作,并于次年10 月前往东帝汶执行为期一年的维和警察任务。2010年有幸考上外交学院,投入秦亚青先生门下攻读博士学位,开始从理论研究的角度思考维和问题。在一次课上,因一句“为什么维和行动难以取得成功?”得到秦先生的肯定。从那以后我开始深入探究这个问题。

有关维和行动效果的问题一直受到学术界的关注。一些人指出,冷战时期建立的以监督停火协议为主要任务的维和行动有几项一直延续至今,而后冷战时期建立的一些维和行动反反复复多年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维和行动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从20 世纪90年代索马里维和行动仓促结束,之后联合国安理会对卢旺达发生的大屠杀无动于衷,到最近几年维和行动在南苏丹、刚果(金)和萨赫勒地带陷入了没有和平可以维持的困境,这些鲜活的事例似乎都印证了维和无用论。

然而,世界政治是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妥协的结果。联合国维和机制与联合国本身一样,都是理想主义的产物。如果纯粹从理想主义出发对维和行动寄予太多不切实际的期望,显然是忽视了世界政治残酷的现实。联合国不是世界政府,而仅仅是一个国际制度平台,它的一切资源和合法性都来源于会员国的支持。战争和冲突是时代的伤疤,维和行动是联合国在穷尽其他和平手段之后的补救之举。所以,一概否定维和行动的作用是不公平的。

维和行动是有用的。难以想象若是没有维和,一些发生了冲突的国家和地区情况会是怎样。正如罗密欧·达莱尔将军在《与魔鬼握手》一书中写道,1994 年卢旺达大屠杀期间,坚持留在卢旺达的几百名维和人员冒着巨大的危险拯救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更为重要的是维和行动在卢旺达的存在(presence),确保了国际社会爱好和平的人们对卢旺达局势保持关注,西方大国的政治家们最终迫于舆论的压力而不得不采取行动制止大屠杀。实际上,维和最基本的手段之一便是显示联合国的存在。联合国蓝色的旗帜、维和人员的蓝盔和蓝色贝雷帽以及白底黑字的车辆,无不是醒目的标识。在冲突地区和人道主义危机现场,这些标识代表了公平、正义以及和平的希望。

在国家间冲突爆发后建立的传统维和行动中,联合国存在的意义主要是维持和平,也就是通过将带有联合国标识的维和力量部署在冲突方之间,为冲突的政治解决赢得时间。随着冷战结束,全球范围内由民族、种族和宗教等身份认同问题引发的国家内冲突此起彼伏。得益于国际局势趋于缓和,大国之间更容易在安理会达成一致,联合国得以积极介入国家内冲突管理。新时期维和行动的环境发生了变化:东道国政府脆弱或者根本就不存在,社会失序、法纪废弛,人道主义危机严重。在此情势下,维和行动仅仅显示存在已难以完成安理会授权的任务,而是需要通过更加积极的手段帮助消除冲突的根源以建立持久和平。学术界将后冷战时期的维和行动称为多维维和行动。由于东道国在政治、安全、社会和经济等方面困难重重,多维维和行动特派团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建设和平措施帮助东道国应对这些困难。也就是说,后冷战时期维和行动任务的重心从维持和平转向了建设和平。

美国在“9·11”事件之后入侵伊拉克和阿富汗,之后对两个国家进行的自由民主式改造并没有取得成功。这引发了学术界对建设和平范式的反思。以罗兰德·帕里斯为代表的一些学者指出,冷战结束以来建设和平主要采用的是一套模式化的操作方法:通过推行政治民主化和经济自由化让东道国转型成为“市场民主”国家。还有一些学者进一步指出,长期以来建设和平的本质,实际上是按照自由民主标准建立韦伯式的现代国家,这使得建设和平在实践中局限于东道国的国家制度建设这一狭窄的任务领域,从而背离了通过综合手段消除冲突根源的初衷,所以最终的结果是建设了“虚幻和平”。

学术界在反思自由和平的同时,也开始寻求改进建设和平的制度规范。例如,迈克尔·巴尼特提出“共和和平”的方案,主张改变单一的投票选举方式,通过多种方式实现代议制,进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各党派之间的冲突。帕里斯提出了先制度化后自由化的方案,也就是保持市场民主的根本目标不变,但是在实行选举民主和市场调整政策前,首先建立有效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基础。不难发现,这些不过是改良版的自由和平,而很难称得上是区别于自由和平的另一种方案。基于这样的认识,我开始思考一个问题:在自由和平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形式的和平规范呢?

2010年冬天,在南非斯泰伦博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华裔学者郭俊逸来北京调研,我们见了一面,并在之后保持了学术联系。郭俊逸立足对新中国在政治和经济发展以及在非洲的援助和经济活动等方面经验的研究,提出中国在非洲传播了一个称作“中国和平”(Chinese peace)的建设和平规范。郭俊逸的这一具有开创性的研究非常有意义,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

首先,“中国和平”的实践基础和理念渊源并非完全在中国。正如戴博拉·布罗迪加姆在《龙的礼物:中国在非洲的真实故事》一书中指出,中国企业在非洲一些国家建立工业园区,多年前中国香港在毛里求斯就已经在这样做,而中国现在以贷款和技术换取他国的资源,20世纪80年代日本在中国也是这样做的。在政府的主导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方式,也并非中国的独创,东亚地区的“四小龙”和“发展型国家”也都如此。因此,以“中国”一词定性具有地域特征和平规范的做法值得商榷。其次,是对生成于东亚地区和平规范内涵的诠释还有待深入。和平规范往往起源于成功的地域文明实践,反映了一个地域文明在国家治理方面的理念。研究建设和平,需要深入挖掘和平规范中有助于冲突后国家或者脆弱国家增强治理能力的理念要素和实践方法。例如,东亚地区不少国家都具有很强的主权意识,与之共生的是从精英到百姓普遍都具有很强的民族国家认同意识。这两种意识对于国家政府动员和团结民众,确保建设和平真正实现本土所有(local ownership)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现有的研究对这方面的挖掘还不够深入。最后,是需要立足中国和平崛起以及国际体系和国际格局的变化,来认识生成于东亚地区的和平规范。作为一名国际关系理论专业的学生,我认为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包括:生成于东亚地区实践的和平规范如何在国际上传播?在传播过程中,当与其他规范相遇后会发生什么性质的互动?结果将会怎样?郭俊逸的研究主要聚焦于“中国和平”在非洲这一传播场域中较之于自由和平的优势和劣势,还没有回答一些关于规范研究的深层次理论问题。

基于上述思考,我决定立足中国和平崛起,研究生成于东亚地区发展实践的和平规范对全球安全治理的影响。在导师秦亚青教授的指导下,我提出了“发展和平”的概念,强调它是一个具有东亚地区发展实践特征的和平规范。发展和平在国际上的传播主要受到中国和平崛起之力的推动,并且它的传播效果也主要受到中国在全球范围内政治经济活动的影响。我同时还考虑到在中国和平崛起的背景下,西方学术界长期存在中国—西方二元对立的话语,所以在研究设计上考虑了通过聚焦发展和平与自由和平在建设和平场域中的互动过程和结果,尝试探究中国崛起对国际制度体系的影响。

竞争是自然界的常态。但是关于规范竞争,西方主流学术界的大多数观点都倾向于认为会出现竞争性的过程及零和的结果。这种分立归类法的冲突辩证法思维,实际上反映了“西方中心论”的认识,其潜在的逻辑是任何非西方的制度规范在国际上的传播都没有合法性,都会对国际制度体系产生破坏性的冲击。也就是说,根据现有关于规范竞争的主流观点,当发展和平与自由和平相遇,必然会发生你死我活的竞争并最终出现一方胜出的零和结果。

作为一个在20世纪70年代出生的人,亲历过穷苦的日子,见证了过去40多年来中国和平崛起的历程,对发展和平有感性认识。由于从事维和相关工作,我有幸去过一些尚在探索国家发展道路的国家,看见了对发展和平的需求。在东帝汶偏僻的乡村,我看见刀耕火种;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我看见了人们对一份收入菲薄工作的珍视。而更多的是在国内外参加学术交流时,参与冲突预防、国家治理和建设和平等问题论争当中。这些经历让我相信发展和平与自由和平的竞争可能并不会出现零和的结果。据此,我决定在规范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规范竞争可能出现规范互补的理论假设,并以利比里亚和海地为案例做实证研究检验这个理论假设。2014 年,我完成了博士论文《规范竞争与规范互补——以建设和平为例》。

博士毕业后,我并没有急于出版博士论文,而是在思考如何修改完善它。我很清楚自己对发展和平的研究才仅仅完成了一个初步的理论框架,还需要在充实理论研究的同时把案例研究做得更加扎实。我利用在国内外参加学术活动的机会进一步开展调研工作。同时,我在一些学术场合阐述发展和平,以期得到国内外专家学者的评论和建议。

2015年上半年我到哈佛大学访学。在美国期间,我有机会见到了江忆恩、凯瑟琳·辛金克、理查德·库伯、布罗迪加姆、威廉·德尔奇和巴内特·鲁宾等学者,就发展和平问题向他/她们请教。特别难忘的是,我到麻省理工大学拜访了诺姆·乔姆斯基教授。当时乔姆斯基教授已经80多岁高龄,但是思维非常清晰敏捷。他听了我对发展和平的简短介绍后,提了十多个富有启迪性的问题,并且说希望我把文章发给他。到纽约参加美国社会科学理事会主办的美国—中国—非洲三方合作问题研讨会,与包括孟洁梅教授在内的各国非洲问题专家交流,收获很大。

在国内,我经常参加外交学院、中国联合国协会、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和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等单位的学术活动,就发展和平理论与国内外专家交流。尤其难忘的是,2018 年10 月我应邀参加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与美国斯坦福大学联合举办的“内战、国家内暴力冲突及国际应对”问题研讨会。我在发言中简略地介绍了发展和平的概念,没想到引发了中外参会者长时间激烈的讨论。特别是来自美国和欧洲的学者提出了许多非常尖锐的问题。这样的学术讨论对于我完善发展和平的研究非常有帮助。

过去几年里,我还参加了挪威国际事务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西德雷克·德·康宁博士主持的几个研究项目,经常与国际上从事维和研究的学者们交流。特别是2018 年12 月参加了“和平行动效果研究网络”赴南苏丹的实地调研活动。此次调研期间,我参加了对联合国南苏丹特派团(南苏团)各个层面的访谈,并与南苏丹大学、智库和非政府组织等方面的人士交谈,倾听他们对南苏团工作以及南苏丹国家发展前景的看法。在位于波尔市的约翰·加朗大学教室里,当我说到以中国的经验,如果有和平的环境、强有力的领导和艰苦奋斗的人民,从贫困到小康只需要一两代人就可能实现时,我看见了在座的师生们频频点头。我还走访了南苏团中国维和部队和维和警察,以及部分在南苏丹经营的中资公司,听到许多关于发展和平的真实故事。

做学问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需要不断地探索。博士后毕业五年来,我对发展和平的理论内涵和传播机制都有了新的认识。在完善对利比里亚和海地两个建设和平案例对比研究的同时,我发现自由和平与发展和平在东帝汶出现了共生的趋势,而两个和平的共生也是东帝汶建设和平成功最重要的原因。据此,我在原有的理论假设——规范竞争可能出现规范互补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规范竞争可能出现规范共生这一新的理论假设。

2017年查尔斯·科尔和康宁主编的《崛起大国与建设和平》一书出版,其中收录了印度、巴西、印度尼西亚、土耳其和南非五国学者的建设和平研究文章。这五个新兴国家在国家发展的路径选择和经验积累上各有特点,在建设和平方面的价值理念和实践方法也都有所不同。该书的编者们指出建设和平理念和方法的创新需要有新兴国家的贡献。中国是最大的新兴国家,是最引人瞩目的崛起大国,过去几十年中国和平崛起的伟大实践生成的国家治理和发展经验,必定上升为“方案”或规范,对包括建设和平在内的全球安全治理产生深远的影响。

2019年8月1日于廊坊颐和佳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