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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无直接利益冲突”生成的 系统动力机制
改革开放后,我国群体性事件发生着动态的变化,其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就是从改革开放初期单一型向多元并存的群体性事件类型转变,“无直接利益冲突”作为一种新型的群体性事件,其参与主体构成、生成机制、演变过程及其发展规律有自身的特点。笔者以“过程—事件”分析法为纵向坐标和“制度—结构”分析法为横向坐标,将“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场景延伸到日常生活中,以参与主体多元化的特征为研究起点,深入分析无直接利益相关者出现在事件现场中的动因。依据“无直接利益冲突”事前、事发、事中、事后整个过程,区分“无直接利益冲突”生成的主要环节,即“无直接利益冲突”生成的源头矛盾、中间环节、诱因事件、无直接利益冲突四个主要环节。“无直接利益冲突”中不同环节生成的动因不同,分为基础性动因、中间变量动因、诱发因素动因、直接动力动因四个综合动因。“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各个环节和其动因,共同构成“无直接利益冲突”生成的动力机制,即源头基础性动因、中间环节的中介变量、诱因事件的诱发动因、无直接利益冲突现场的直接动因。探讨“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性事件现场之外的源头性因素、事件现场的直接动因、事件诱因以及从源头性因素到直接动因的中间变量,分析不同因素在整个事件中不同阶段所起的不同作用及其相互演变的关系,探索“无直接利益冲突”生成的系统动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