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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公二年
【經】二年春王二月,葬陳莊公。夏,公子慶父帥師伐於餘丘。(《評林》眉)按:“於餘丘”,《公》、《穀》、孔疏皆爲邾之别邑,左氏無文。《彙纂》爲近魯小國也,恐是。秋七月,齊王姬卒。(《測義》夾)愚按:莊公昧於復讎之義,釋怨而主昏,故經書逆女,書築館,書歸,書卒,辭繁而不殺,皆以病莊公也。(《評林》眉)孫覺:“魯與天王同姓,天王之女嫁諸侯者多魯主之,然二百四十二年之久,王姬之歸書之最備者,齊王姬也。書之備者,所以見莊公之盡禮於仇讎,而無恩於先君也。罪之大則書之備,惡之積不可掩也。”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會齊侯於禚。乙酉,宋公馮卒。
【傳】二年冬,夫人姜氏會齊侯於禚。書,姦也。(《評林》眉)王陽明:“夫人與魯既絶不爲親矣,故雖臣子紀事,亦書其姦,甚惡之之詞也。”(王系尾)元年遜于齊,不書姜氏。此會書姦,特揭姜氏。《春秋》之疾惡至矣。夫姦淫,大惡也。姜氏,齊女也。以姜氏而淫于齊侯,豈不蠢然禽獸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