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与探索:以青海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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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协同机制建设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创业创新协同机制是发挥各类社会主体的共同参与作用,真正实现政府与各类社会主体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而形成创业创新的体制机制,以统筹各部门共同支持创业创新的合力,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制度保障。

一 创业创新组织领导协调有力

青海省积极落实促进创业创新的有关要求,省政府成立民营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加强工作协调,跟踪“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及时通报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政策难点,指导和推动创业创新工作向纵深发展。在推进这项工作进程中,专门进行任务分工:一是省经信委、省人社厅负责开展精准培训,着力挖掘企业管理人员的潜能和培养创新精神,据统计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省科技厅支持中小企业集中区(创业园)、众创空间等创业创新载体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规划建设和综合服务水平,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提升创业创新承载服务能力,引导企业、产业向园区转移,促进产业集聚、集约发展。二是省财政厅负责加大对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财税政策,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和完善创新机制,增强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市场化运作步伐,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三是省工商局负责积极培育产品、企业和区域品牌,落实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提升民营企业创造、运用、维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四是省质检局负责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质量承诺活动,严格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强制认证等准入管理,增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五是省金融办负责积极引进和培育中小金融机构,有效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信贷投放等。当遇到特殊情况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各成员单位协商相关事项,相应地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每半年上报一次工作总结,并使之形成创业创新工作长效机制。突出工作实效性,力争形成“三个有机结合”:将创业创新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与促进区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机结合,与工作考核和业绩有机结合,坚决防止形式化、走过场。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确保创业创新活动产生一定的效果。

关于是否建立了创业创新工作通报制度的问题,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受访者知道有该项制度的占总人数的59.41%。说明各地区多数地区已建立创业创新工作的通报制度,以有效减少政策不协调、不系统、不全面的问题,形成整体推进合力(见表3-1)。

表3-1 所在地区是否建立了创业创新工作通报制度

二 创业创新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形成

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各地的创业创新联席会议制度进展不同,有的地方比较重视,并且形成制度,而有的地方没有建立有效的机制,只是停留在文件的要求上。比如,已初步形成联席会议制度的西宁市城西区政府,专门制定了《西宁市城西区“区+街道+社区+区域”立体式创业生态圈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合力推进就业创业工作。该制度要求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促进就业的政策法规,加强对全区立体式创业生态圈建设的领导和政治协调,及时通报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政策难点,指导和推动这项工作向纵深发展,当遇到特殊情况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召集各成员单位协商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每季度上报信息不少于1期,半年上报一次工作总结。

关于所在地区在推进创业创新工作时,是否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的问题,认为建立了该项制度的受访者占总人数的65.27%,反映出大部分人知道联席会议制度,说明联席会议制度有相互沟通和协调的功能,是创业创新中的重要环节(见表3-2)。

表3-2 所在地区是否建立了创业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三 政策协调联动机制日益完善

青海省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加大政策协调联动,重点围绕就业创业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特别是2015年随着国家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的出台,青海省及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系列配套文件,基本形成了全省“1+2+3”就业创业政策体系,重在解决政策碎片化、不系统的问题,增强政策的普惠性,建立健全了比较完整的组织领导体系、目标考核体系、资金筹措体系,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基本形成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新机制。比如,西宁经济开发区及各园区加强统筹协调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要求,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全面落实各项具体任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协作联动,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确保创业创新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四 政策协调审查制度贯彻落实

青海省认真抓好创业创新工作,各地各部门加强与相关职能机构的沟通协调,切实抓实抓到位。有关地区、部门始终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积极进行调查研究,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有关措施,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比如,西宁市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地区为成员的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创新驱动发展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和审议,加强统筹协调力度,指导推动国家纲要和省市实施方案的落实。全省在精减行政审批事项上加强审查,将中央要求落到实处。2016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在省级层面上,2016年两次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以政府113号令和青政〔2016〕68号决定形式取消下放、暂缓实施409项行政审批事项。现省级各部门保留行政审批268项,在全国和西北地区属于较少省份。在市(州)级层面上,各地认真承接落实好下放事项,同时还开展集中清理工作,公布本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现市(州)政府平均保留清单100项左右,县级政府平均保留155项左右。西宁市由324项减至74项,成为行政审批项目最少的城市。海北州积极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定,2016年在公布州级部门单位权责清单的基础上,所辖四县均已完成权责清单公布,各县50余个部门(单位)行使行政职权事项3600余项,流程图400余张。深入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印发了《海北州人民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州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通过清理规范,海北州政府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1项,梳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8项。

五 政策落实情况督查规范明确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在大力开展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督查,通过制度和措施进行判断与衡量。青海省政府拟制定《青海省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条例》,现已列入省政府立法项目计划。西宁市率先推行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制度,出台《西宁市政府管理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清单》。海东市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印发《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海西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印发《海西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为使这项工作稳步推进,防止出现走过场的问题,省政府专门组织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督查,要求市(州)县级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对保留、新增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情况,已取消的审批事项落实情况,下放的审批事项承接情况以及事中事后监督情况进行自查自清,这项工作从2016年7月下旬开始,按照“回头看”通知,先后组织力量进行实地督查,现已完成自查并报国务院深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