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历程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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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西藏的和平解放

西藏是全国大陆最后一个待解放的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因藏传佛教格鲁派两大活佛达赖喇嘛与班禅额尔德尼失和,而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年少尚未亲政,西藏地方政府的权力掌握在亲英分裂势力手中。留居青海塔尔寺的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致电毛泽东主席,表示拥护中央人民政府,希望早日解放西藏。可是,西藏地方政府上层少数分裂分子却策划“西藏独立”。中央人民政府严正驳斥了这种分裂祖国的背叛行为。班禅堪布会议厅致电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表示反对西藏地方当局所谓“独立”的举动,敦请中央“速发义师”,解放西藏。康藏甘孜(今属四川)、芒康地区的藏族人民,纷纷要求解放西藏。

为粉碎帝国主义制造“西藏独立”的阴谋,完成祖国大陆的统一,1950年1月初,中央军委作出进军西藏的决策,确定由西南局和西南军区担负进藏的主要任务,由西北局和西北军区予以支援和配合。随后,西南局和西南军区迅速组建进藏部队,进行“解放西藏、建设边疆、巩固边防”的民族政策的教育和高寒地区行军作战的训练等。经过多方面的准备,进藏部队陆续进至康藏交界处,直逼藏东重镇昌都。

在积极准备进军西藏的同时,中央本着有利于民族团结的原则,确立了争取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批准了西南局起草的关于与西藏地方政府谈判的十项条件。在争取和平解放西藏的既定方针下,中央一面命令人民解放军积极做好进藏准备;一面多次催促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来北京谈判,以便订立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但是,西藏当局中的反动势力一再拖延,同时加紧向入藏的咽喉要道昌都地区增派藏军,企图用武力阻止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

为了打击西藏上层集团中的分裂势力,促使谈判早日进行,争取西藏和平解放,中央军委决定发起昌都战役。10月6日,进藏部队分南北两线渡过金沙江,从正面攻击昌都,侧翼切断藏军西撤南逃的退路。10月24日,昌都总管阿沛·阿旺晋美命令所部放下武器,昌都解放。昌都的解放,给西藏上层反动分裂势力以沉重打击,打开了解放军进军西藏的门户,为和平解放西藏铺平了道路。

1950年11月17日藏历新年,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丹增嘉措在拉萨提前亲政,主张分裂的摄政达扎失势。经中央人民政府再三敦促和西藏上层爱国力量的推动,西藏地方政府终于同意派出以阿沛·阿旺晋美为全权首席代表的代表团,赴北京进行和平谈判。1951年4月22日、26日,分别由昌都和亚东出发的同阿沛·阿旺晋美首席全权代表和代表团成员先后抵达北京。同时,为了合理解决西藏问题,中央还邀请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带领随行官员从青海出发,于4月27日到达北京。周恩来、朱德等领导人到车站迎接。

1951年4月29日,以李维汉为首席全权代表的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团与以阿沛·阿旺晋美为全权代表的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团开始举行会谈。经过反复谈判和协商,于5月23日在中南海勤政殿正式签署《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该协议共17条,主要内容有: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中来;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西藏原有军队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西藏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和民主改革;对西藏的现行的政治制度,达赖喇嘛的固有地位和职权,中央不予变更;班禅额尔德尼原在西藏地方的固有地位和职权,应予维持;尊重西藏人民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庙宇;依据实际情况,逐步改善西藏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西藏地区一切涉外事宜,由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等。和平解放西藏的协议,既坚持了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各民族团结的原则性,又体现了照顾西藏历史情况和现实可能的灵活性。不但解决了西藏地方与中央的关系,而且解决了西藏内部自1923年以来达赖与班禅不和的问题。

根据《协议》的规定,1951年8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代表张经武抵达拉萨。10月26日人民解放军进驻拉萨,完成了统一祖国大陆的历史任务。至此,除台湾及沿海一些岛屿外,中国大陆全部解放,实现了全国各地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


[1]《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2页。

[2]《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76页。

[3]原西康省的简称,1955年撤销省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