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呆头呆脑的县令,所作所为多很可笑,荒唐事不可枚举。他酒量很大,每天一定买几斤酒,然后一个人有滋有味地喝掉。一天,有人来衙门里喊冤告状,县令当时醉醺醺的,怪罪来人破坏了自己的雅兴,含怒升堂,不问青红皂白,拍案喝令差役棒打这个告状的人,却一时忘了掷签。差役跪下请示说:“打多少?”县令伸出指头说:“再打三斤。”
——改编自《笑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