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专业成长研究:基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视野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二节 辅导员专业的定位、标准及达成

辅导员专业化发展虽然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思想政治教育已经从政治逻辑逐渐向专业逻辑转移,使专业本身的力量得到承认和释放,在获得专业话语权的同时向相对独立自主的方向运行。当前,辅导员专业化成为社会发展和我国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由此提出了辅导员专业成长的现实命题。在辅导员专业成长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是专业定位、专业标准及其实现路径的问题。

一 辅导员为何需要专业定位

1.辅导员是一个高度综合而又深入分化的工作,对专业定位提出内在要求。辅导员不仅承担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而且还肩负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不仅要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一般理论与方法的支撑,还必须根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的需要,综合运用其他相关学科知识,如思想政治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组织行为学等,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此同时,辅导员工作要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在当前开放环境、信息社会、多元文化的社会条件下,大学生在学习生活过程中面临的迷惘与困惑更加多样多变,这表现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需求、利益诉求、个性特征的差异上,辅导员必须对每一个学生、每一阶段的实际状况进行划分、研究和解答,才能体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因此,高校辅导员是一个多门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又自成专业体系的社会职业。在这样一个高度综合而又分化的工作领域中,辅导员的专业定位不仅关乎工作的实际成效,也关涉自身发展。只有通过专业定位,明确辅导员专业化发展方向,才能把辅导员造就成为术业有专攻的思想政治教育者。

2.辅导员专业化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对专业定位做进一步的厘清。辅导员专业化是近年来为适应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而提出的一个新的实践课题,无论在实践尝试上,还是在理论探索上,都还处于起步阶段,对辅导员专业化的内涵、概念等一些核心要素还没有达成共识,辅导员专业定位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这迫切需要对辅导员专业化发展实践中的经验进行总结提升,形成一定的理论认知,厘清专业定位,为解决辅导员专业化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提供思路,为辅导员专业化奠定最基本的学理基础。

3.辅导员工作中的现实困惑,需要通过专业定位来加以解决。当前,许多辅导员面临着一些工作困境,事务性、临时性和琐碎性工作难成系统,且占用了大量时间与精力;工作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的偶然性和随意性,工作规律的熟悉度、方式方法的有效性比较低;指令性、程式化的工作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客观上的被动接受,自己主动工作、主动思考、主动创新的主观能动性没有得到发挥;不同角色扮演之间、不同角色期望之间、工作责任与个人发展方向之间存在冲突和矛盾,降低了辅导员工作的成就感,在一定程度上滋长了辅导员的职业倦怠心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辅导员专业定位不清,工作边界模糊,工作职责的泛化,缺乏专业自主权,由此而引起实际工作的芜杂和无序。工作的困境和思想的困惑都需要通过专业定位来寻找化解之路。

4.辅导员双重身份、双线晋升的发展路径,需要通过专业定位来支撑。《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指出:“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7/content_705523.htm。这是从制度层面对辅导员角色的明确定位。与此相对应,辅导员实行双线晋升(既可以按照专业技术职称,也可以按照行政职级)机制。从制度的着力点看,在于拓宽辅导员队伍的出路,解决当前制约辅导员队伍发展去向的现实瓶颈问题,有利于保持辅导员队伍的稳定。但对于促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和促进专业成长的效果还有待评估。从实际上看,辅导员“选择行政职务,不仅会因行政职数的限制而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而且在对大学行政化的批评众声喧哗的今天越来越不合时宜。而选择专业技术职务,当下也面临许多难以言说的尴尬”。朱孔军、林伟庭:《从两难选择到整合协调: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现实问题思考》,《思想教育研究》2008年第7期。解开这种两难的局面,需要辅导员通过专业定位来破解,需要辅导员以专业能力来作为选择的前提。

总之,辅导员专业定位是专业化发展的基础,也是专业标准讨论的前提。没有专业定位,辅导员专业成长就只能停留在主观愿望上,难以走向现实自觉,也无法在学理上达成逻辑自洽。

二 辅导员如何进行专业定位

社会学家斯特赖克(Sheldon Stryker)认为,“人类社会行为是被周围(物质的和社会的)环境方方面面的象征性称呼所组织的。其中,最重要的称呼是,人们在社会结构中所占位置的象征符号及关联的意义。个体有了称呼,就会产生如何行动的预期”。〔美〕乔纳森·H.特纳:《社会学理论的结构》,华夏出版社,2006,第347页。双重身份为辅导员专业定位留下了选择的空间,那么,我们该以什么样的称呼来定位辅导员专业?从辅导员制度的设立和建设宗旨看,辅导员职业的本质是教育,教育是辅导员职业的基础,这是辅导员专业定位的制度内核。2005年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对辅导员做出了明确的专业定位:“辅导员、班主任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 http://wenku.baidu.com/view/666b4368a98271fe910ef967.html。尽管有人提出心理咨询、职业生涯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辅导员专业发展路向,但这并不影响和改变辅导员专业定位的制度设计,辅导员专业定位应该是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师。它包含三个方面内涵:一是高等学校教师,与其他专任教师具有同样的专业地位;二是从事高校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界定了辅导员教育教学工作领域和专业定位;三是确定了辅导员工作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属性。

三 辅导员专业标准的审视

从职业社会学来看,想了解一个职业是否专业,就要看其是否符合专业标准,以及“专业化”的程度如何。这也是辅导员专业成长必须思考和回答的两个问题。

辅导员专业化以辅导员专业成长为最根本目的,而辅导员专业成长又必须依赖于可以衡量的标准——辅导员专业标准。只有明确辅导员专业标准,才能使辅导员专业发展有目标可循,才能使辅导员专业化不会迷失方向。当前,学术界还没有就辅导员专业标准达成共识。辅导员专业标准作为教师专业标准的一个下位概念,以我国学者提出的教师标准刘捷在论述教师标准时认为,成熟的专门职业应该具备六大标准或特征:(一)运用专门的知识与技能(专业知能);(二)强调服务的理念和伦理(专业道德);(三)经过长期的培养与训练(专业训练);(四)需要持续的学习与进步(专业成长);(五)享有有效的专业自治(专业自主);(六)形成坚强的专业团体(专业组织)。见刘捷《教师专业标准及其达成:以中国为例》,《课程教材教法》2011年第2期。为借鉴,结合辅导员专业特征和工作特点,对辅导员专业标准进行探索性归纳。

(一)专业知能

辅导员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目前是一个没有明确共识的问题。根据专业定位和工作职责,辅导员具备的专业知能应该包括以下三个组成部分:一是本体性知识。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掌握时事政治理论知识。本体性知识是辅导员在多种思想观点交叉、交流、交锋中,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定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坚定从业信念的基础。二是条件性知识。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对于辅导员了解学生心理活动规律,有效影响和引导其行为,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重要的作用,是辅导员在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中获得成功的保证。三是发展性知识。是辅导员所具备的本体性知识、条件性知识的延展,旨在能够按照适合自己的专业方向来提高自己,努力打造自己在某一方面的专业特长和特色能力。

(二)专业道德

教育活动首先是一项道德活动。辅导员的专业特性首先是以道德要求为基础的,要求辅导员做到“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时刻铭记历史赋予的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围绕育人主题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把工作信念集中表现在对学生的热爱上、对工作的渴望和投入上,为人师表,公正无私,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忠实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三)专业训练

1953年国际教育大会反复强调:“一个人拥有受到认可的专业资格,否则不能任命他从事教学工作,即便是临时性的职位。”辅导员应该“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接受过系统的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7/content_705523.htm。尽管相关学科的概念还比较宽泛,上岗培训还有许多有待系统化和改进之处,但辅导员必须通过专业训练,这已经逐渐得到大家的认可。

(四)专业成长

从专业成长阶段来看,一般分为职前教育、入门教育和在职教育,这三个部分构成连续的专业成长过程。一方面,“辅导员的培养应纳入高等学校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享受专任教师培养同等待遇”。另一方面,建立辅导员专门培训机制,“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承担所在区域内高等学校辅导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骨干培训……开展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各高校负责对本校辅导员的系统培训”。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7/content_705523.htm。同时应该看到,辅导员专业成长也是探索工作艺术、生成实践智慧的过程,不断地将具体教育经验内化为“知道怎么做”的知识类型与实践理性,引导辅导员在具体、多变的教育情境中对所遇见的问题做出及时、有效、合理的决策。

(五)专业自主

辅导员是否拥有相当程度的自主决策权力,是衡量其专业自主性的重要内容。“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7/content_705523.htm。不仅决定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方案的设计、实施、控制、反馈和评价,而且在学生管理、学生奖惩、学生资助、学生评价等职能范围内享有“法理”权威,无论是同事还是行政人员都不能妨碍这种权威。

(六)专业组织

专业组织在保护和造就专业人员,以及孕育和维持一个专业特定的知识和服务形态上扮演着关键角色。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各省各高校辅导员协会或专业委员会,成为团结凝聚高校辅导员队伍,交流工作经验,总结工作规律,提升高校辅导员专业水平,促进辅导员专业发展的组织平台。

通过辅导员专业标准指标的检视可以看出,辅导员在专业知能、专业道德、专业训练、专业成长、专业自主、专业组织等方面已经搭建了一定的制度框架,有的已经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准,但尚难以让人信服,需要进一步细化、达成共识。可以说,辅导员是“起步中的专业”,其专业化趋势是毋庸置疑的。我们所期待的是通过辅导员专业化,使辅导员走出“经验型”、“万金油型”而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专门人才”。

四 专业标准视野下的辅导员专业成长状况

1.知识结构碎片化,教育能力有所不足

“业务精”需要辅导员具有合理的知识储备和外展。由于对辅导员知识结构尚未深入系统的研究,只能依据工作职责和现实需要进行推演,由此带来辅导员知识结构的“碎片”特征,难以形成系统、完善、具有前瞻储备的知识结构。一是本体性知识、条件性知识和发展性知识之间结构失调,尤其是本体性知识被忽视,发展性知识重视不足;二是文化知识、学科知识和教育知识比例失衡,尤其是文化知识积淀不足、底蕴缺失,教育知识几近空白;三是对知识的吸收、运用和研究的能力不均衡,重实践轻研究,重技能轻知识,重事务轻育人,重经验轻创新。当前,知识结构的不完整是辅导员专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导致“大道理讲不清、深道理讲不透、歪道理讲不倒”,工作效果不够理想。现实中,知识与技能基础的缺失是辅导员职业多种“非职业性”特征产生的根源。罗海燕、冯建:《从职业自主性反思我国高校辅导员职业的发展》,《理工高教研究》2009年第3期。“重新改造原有的不合理的知识结构寻求专业化的实现不现实。”虞晓东、李建伟、胡凌燕、张康德:《辅导员专业化发展的质性研究》,《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

2.专业道德潜在流失,专业伦理亟须建设

辅导员的身份和角色决定了辅导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对本职工作的热爱、对事业的奉献精神、对工作的满腔热情和对学生负责的态度,是作为一名辅导员最起码的职业道德。然而,目前高校辅导员普遍缺乏职业归属感和职业理想,不少人把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仅仅看成是一种谋生手段,而未能将其看成是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一项崇高事业;有的辅导员不思进取,缺乏敬业奉献精神,工作得过且过;有的辅导员经不住经济利益的诱惑,不安心辅导员工作;有的辅导员把工作当作“良心活”,缺乏专业道德。要着力加强辅导员专业伦理建设,使辅导员认识到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在道德上正确无误,学会在任何专业工作情况下思与行皆符合伦理上的要求。

3.入职专业门槛低,专业训练亟待加强

“具有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学历,英语六级,分数425分以上,中共党员,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担任过学校或院系主要学生干部,计算机熟练,有文体特长者优先。”这种选聘要求几乎成为进入辅导员队伍公认的门槛,其科学性、合理性及专业性值得商榷。一方面,由于辅导员选留缺乏一个基本的专业门槛,降低了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客观上造成“想进的进不来,进来的留不住,留下的干不好”;另一方面,学科背景的多样性给专业训练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压力,“具备理工类学科背景的辅导员实现思政专业的专业化难度太大”虞晓东、李建伟、胡凌燕、张康德:《辅导员专业化发展的质性研究》,《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既需要职前培养,更需要与辅导员专业成长相适应的职后培训。

4.在职进修成效不高,专业成长任重道远

目前,全国、全省和学校多层次的辅导员在职培训体系已经建立,开展了岗前培训、日常培训、专题培训、进修考研和参观考察等多形式的培训,引导辅导员队伍走高学历、专职化、专业化道路。但在职进修的整体成效不容乐观:一是学历提升计划在数量上还难以满足辅导员需求,“提升学历,加强培训等受到工作年限、事务等诸多限制”虞晓东、李建伟、胡凌燕、张康德:《辅导员专业化发展的质性研究》,《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二是省部级培训所占比例明显偏低,接受培训的人员数量偏少;三是学校培训多数限于新任辅导员的岗前培训和日常的以会代训,系统性和专业性较低;四是在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辅导员在实践能力上得不到实质性的提高。

5.专业自主受到质疑,专业权利名不副实

职业自主性以职业对相关知识领域的控制为前提。当前辅导员的专业自主性受到不同程度的质疑:一是相当部分的辅导员缺乏相应的专业背景,使辅导员工作成了似乎什么人都能干的职业,其专业自主性和专业权利受到质疑;二是缺乏专业发展的领军人物,一线专职辅导员的高级职称人数更是偏少,专业职称在提升专业权利上效果有限;三是辅导员工作严重事务化、边缘化、随意化,直接在实践上弄乱所谓的“专业化”。“辅导员就是打杂的”;“我觉得辅导员职业不可能发展到像律师等其他职业那样的专业化程度”;“辅导员的工作性质决定了辅导员专业化的不可能”虞晓东、李建伟、胡凌燕、张康德:《辅导员专业化发展的质性研究》,《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

6.专业组织力量薄弱,活动空间提升有限

一个职业的专业化必须存在专业的群体来支持它的成员,界定恰当和不恰当的行为,并形成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奖惩措施。而一个专业人员也应该积极参与专业组织的活动,其主要途径包括成为适当的协会成员、为该领域的研究和学术做贡献、通过各种可能的途径尽可能地帮助专业团体的发展。由于辅导员专业组织成立时间较短,机构还不够完善,影响力比较有限,一线辅导员的参与率较低,在辅导员专业发展中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加强专业组织建设,尤其在出版专业会刊、制定职业伦理规范、颁布和发展专业标准方面,是今后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五 专业标准下的辅导员专业成长的推进重点

“如果个人忽视专业成长,他们的专业发展将停滞不前和工作变得无效,从而损害所雇用的学校、学生事务专业和学生的利益。如果学校、专业协会、培养方案没有系统地、积极地采取措施,以确保整个职业专业化的发展,那将损害学生事务的发展,甚至使它处于减少和删除经费的时期,将来可能不复存在。”Carpenter. Student Affairs Profession: A Developmental Perspective [M]. Miller T K, Winston R B. adminstration and leadership in student affairs: actualizing student development in higher education. 2nd ed.1991: 269.推进辅导员专业化建设不但需要个人的努力,而且需要组织提供支持和保障。

(一)进一步提高辅导员的专业自觉

1.牢记工作职责,确立专业工作者的职业理想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高等教育的改革,辅导员在学校育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为人们所认同。辅导员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使命,认识到“做这项工作,不仅是一份职业,更是一个事业;是一种奉献,更是一种学习”,增强做好辅导员工作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提升专业工作者的职业理想,把专业水平和职业理想扎扎实实体现在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言行中,凝聚自身教育的感召力,以辅导员教育的专业理性力量去感染、吸引和影响学生,从而把自己的勤奋和奉献转化为学生发展的硕果。当然,专业成长目标的实现并非一朝一夕的功夫,辅导员要不断学习,不断实践,时时刻刻以学生的发展为己任,以身作则,践行自己所提倡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将这一职业变成一种有意义的生命体验,着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为师生敬重的思想政治教育专家、行家。

2.树立专业化目标,不断完善自身的专业素养

专业知识是构成辅导员教育影响力的核心因素。具有渊博专业知识的辅导员会让学生切身感受到自己的差距,从而产生信赖感和崇敬感,进而推动工作顺利进行;具有良好专业素养的辅导员,他的行为就变成了别人判断事物的标准,会使学生产生信服、尊敬和服从;具有良好专业素养的辅导员,能准确了解学生的心理特征和个性特征,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大学生更好地发展。在新时期,面对学生知识面和获取渠道的不断扩展,辅导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自己的专业化目标制订进修计划,既要掌握一定深度的专业知识,又要广泛涉猎各种知识,努力挖深专业知识、拓宽相关知识,不断优化知识结构,以适应不断发展着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

3.增强教育叙事和教育叙事研究能力,提升工作的专业能力

辅导员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呈现出事实性、情境性、过程性的特征,叙事成为辅导员日常教育生活的一部分。教育叙事能力成为辅导员专业化水平的一种外在展示。基于当前教育对象的复杂性、丰富性与多样性,“教育经验的叙事探究便不仅仅为经验的呈现方法,也成为教育意义的承载体,更构成了一种开放性意义诠释的理论方式”田伟力:《教育叙事研究与教师发展》,《今日科苑》2010年第8期。。因此,辅导员专业能力不仅体现在“叙事”上,更反映在叙事过程中对蕴涵的立场、意义、价值的阐释,通过教育实践过程中的叙事,关注个体和群体内在世界和经验意义。一方面,辅导员必须着力提升自己的教育叙事能力。从校园生活出发,从真实教育事实出发,从自然教育情境出发,以其生动的描述、丰满的形象、细腻的感受、意蕴的语言,激起对其所承载的教育意义有所领悟。另一方面,辅导员必须提升教育叙事研究能力。以专业的眼光、探究的精神,反思自己在思想政治教育探索中所遇到的教育事件,对自己的教育行为、教育理念进行回味、咀嚼、审视和调整,加深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经验理解和实践探索。正如叶澜教授所言:教师的研究能力,首先表现为对自己的教育实践和周围发生的教育现象的反思能力,善于从中发现问题、发现新现象的意义,对日常工作保持一份敏感和探索的习惯,不断地改进自己的工作并形成理性的认识。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教育研究成了辅导员作为专业人员的一种专业生活的方式,他自己创造着自己的专业生活质量,这是辅导员在专业工作中自主性和自主能力的最高表现形式。

(二)进一步完善辅导员专业化建设的制度保障

1.以完善双轨发展机制为重点,引导辅导员专业定位

R.布莱德利·希尔提出判断一个领域内或一个组织内是否适用双重职业发展通道的两个标准:第一,这一技术领域或职业在整个职业生涯中是否具有足够好的发展前景,并且这领域的知识和技能是否具有足够大的发展空间可以使专业人员稳步发展;第二,吸引、保持和开发这些技术专家对组织的成功是至关重要的吗?如果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双重职业发展通道对组织而言就可能是适用的;反之,则不适用。转引谢萌《基于双重职业发展通道理论的高校辅导员职业生涯规划研究》,《哲理》2009年第3期。一方面,辅导员队伍对于高校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是至关重要的,也关乎高校和社会改革、发展和稳定,显然吸引和保持一批专业化辅导员至关重要。从这点看,双重职业发展通道是必要的。另一方面,尽管大部分高校都建立了辅导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双轨发展的相关制度,为辅导员走专业化发展提供了保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辅导员并不具有足够好的发展空间,专业化发展缺乏内在动力。在这点上看,对双重职业发展通道提出了质疑。因此,从专业化的角度看,实际的制度设计仍然把“高进优出”作为主要的工作思路,辅导员双轨发展机制是选择性的,而不是激励性的。要破除现行的鼓励辅导员“出路在于转行”的观念,需要在制度框架内,从职业与专业一体化的视角,重新审视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制度与措施,通过对现有政策的调整,将重点从“优出”向“优育”转变,加大对辅导员专业发展自主选择的引导力度,完善辅导员“岗位成才”、“岗位发展”的激励机制,从而实现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新目标。

2.以完善职称制度为重点,促进辅导员专业自主

对辅导员来说,职称制度是提升专业能力、展示专业自主的一个重要手段。高校“制定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的具体条件,突出其从事学生工作的特点。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应坚持工作实绩、科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中级以下职务应侧重考察工作实绩”。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7/content_705523.htm。在辅导员职称评聘过程中,出现两种不同的标准倾向:一是偏重考察工作实绩,对科研成果要求比其他专任教师低,由此而来的是辅导员职称的专业自主性受到质疑;二是侧重考察科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忽视辅导员工作实绩和实践特征,由此而来的是许多辅导员因为科研成果达不到要求而无法实现职称晋升,其工作的专业自主性也因此同样受到怀疑。所以,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辅导员职称评审办法,合理界定工作实绩、科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的考核指标,增强职称制度在辅导员专业发展中的促进、引领作用,着力培养一批引领辅导员专业成长的领军人物,以增强辅导员岗位成才的专业认同感和专业自主权。

3.以政策落实为重点,健全辅导员专业成长的支持体系

辅导员专业化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高校等方面共同关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辅导员专业成长的社会支持体系。这些年来,围绕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各类制度迅速建立并不断完善,建立了辅导员选拔、培养、使用、晋级或晋职等专业成长机制。然而在落实的过程中,依然存在“制度在纸上、制度在墙上”的现象,辅导员专业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承认和落实。要加大辅导员专业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健全政策落实的督察机制,把好的规定落实好,使他们干事业有平台、发展有空间、培训有计划、条件有保障,真正扎实地推进辅导员专业成长,不断提高辅导员的专业化水平和专业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