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上行运营策略与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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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农业的特点与实现路径

康春鹏

近年来,分享经济作为互联网经济的一种形态,席卷全球。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中首次提出要发展“分享经济”,2016年分享经济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分享经济再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据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7》显示,2016年我国分享经济市场交易额约为34520亿元,未来几年分享经济仍将保持年均40%左右的高速增长,到2020年分享经济交易规模占GDP比例将达到10%以上,到2025年占比将攀升到20%左右。随着农村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分享领域也逐渐向“三农”领域渗透。在可预见的未来,分享农业作为分享经济在农业农村发展的延伸,必将成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一、分享农业的概念与特征

分享经济主要是指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分散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的新型经济形态。它强调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相对分离,倡导共享利用、集约发展的创新理念;强调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弹性匹配,实现动态及时、精准高效的供需对接;强调消费使用与生产服务的深度融合,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发展模式。分享农业则是分享经济在“三农”领域的经济活动总和。分享农业起步虽晚,但发展迅速,前景广阔。从目前来看,它具有以下特征:

(一)分享而非共享,协同生产或消费。“分享”就是个人某些东西跟别人共同使用、占有或享受的行为,其所有权仍然归属个人,只是将使用权以有偿方式让渡给他人,以给他人带来便利,进而实现共赢。“共享”是指个人自己的东西与他人共同拥有。分享农业仅是在生产和生活层面上资源使用权的有偿转让,不涉及产权转移。

(二)尊重所有权,有偿让渡使用权。分享农业倡导资源的“租”而非“买”,也就是说在不实现所有权转移的情况下去实现使用权共享。对所有权人来说,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可以避免闲置资源浪费。而对租借使用权的人来说,可以不必付出购买产品所有权的更高成本去获得其使用权,以满足自己的需要。

(三)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规模化效益。分享农业借助于“零边际成本”的互联网平台进行信息的集散,使得资源持有者与需要者之间实现了动态分享。资源持有者通过线上操作发布资源信息,并对资源需求者进行动态匹配,或让资源需求者进行自主选择,在工具、人力、农技、土地和物流等方面,将个人的生产和消费需求汇集起来,形成规模效应,便利生活,降低生产成本。

二、分享农业的形式及案例分析

从农业产业链角度来看,从生产到销售的整个环节,可分享的资源可以整理成如下表:

农业产业链可分享资源

从上表中可以发现,分享经济可以贯穿在农业的整个产业链过程中,甚至可以把农业、农民和农村都贯穿起来。分享农业未来可以成为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从现有发展情况来看,分享农业已在以下几个方面初露端倪:

(一)生产工具分享。利用互联网平台对于大型农机,如旋耕机、播种机、收割机、烘干机等生产工具需求方和提供方进行匹配,快速实现在线查询和对接,实现生产工具在更大范围内的分享,提高生产工具的利用效率,激活闲置资源的使用价值,为农民节本增收。

案例: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开发了农机直通车(全国农机化生产信息服务平台),利用互联网平台把分散的农户、作业市场和机手快速连接,编织成一个高效、便捷的服务网络,为机手、农民提供农业版的“滴滴打车”(滴滴麦收),通过手机APP,将农民的作业面积、地理位置等信息通过平台推送到附近机手手机上,机手抢单完成对接,实现“我去收谁的麦子”和“我的麦子谁来收”的就近智能化配对。“滴滴麦收”已累计向339203名机手发布各类农机作业相关信息295万条,发布作业信息2.2亿亩,有9536名用户通过手机客户端完成了作业信息对接。

(二)农技知识分享。当农户遇到种养等问题时,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在线咨询,平台将问题再推送给数据库内对应领域的专家,专家在规定时间内为农户解答并与他们交流互动。可以解决现在农技服务落地难、缺口大、市场不成熟等问题。

案例:云种云养(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推出基于农技服务问诊的移动APP“云种养”,帮助农业从业者快速、专业、免费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难题。当农户遇到种养问题时,可以通过手机APP进行在线咨询,平台将问题在后台进行系统匹配,推送给数据库内对应领域的专家,专家用户收到提示,在规定时间内为农户解答,针对专家建议,农户可以继续交流,最终可以对解答问题的专家进行评价。

(三)土地分享。农民将土地的位置、面积等基本信息提交到互联网平台,平台根据供需双方的需求进行土地流转撮合,或者平台与农民签订土地使用权流转协议获得土地使用权,并将土地交由当地的农民合作社管理,平台再将土地使用权分拆出售,消费者可以根据需求在网上订购土地使用权。

案例:“聚土地”是浙江兴合电子商务公司在淘宝平台推出的以“农业众筹”为标签的产品。公司与农民签订土地使用权流转协议获得土地使用权,并将土地交由当地的农民合作社管理,公司利用淘宝平台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分拆出售,消费者可以根据需求在网上订购土地使用权,并提出种植需求,然后农业合作社雇用农民按照消费者的需求种植相应的农作物。除获得农作物外,消费者还可以获得免费到当地旅游和住宿的附加体验。

(四)作物分享。订单农业的一种形式,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将植物和动物产品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预售,参与预售者可获得不同的回报,并全程参与、管理和了解动植物的生长过程、收获过程,待收获后将产品采用邮寄的方式寄给消费者。这种方式大大降低了农业投资风险,减轻了农民资金压力,提高了农民收入。

案例:2016年,浙江省遂昌县以高坪乡茶树坪村村集体流转的300亩高山梯田为基地,通过网络发起“让你成为梯田稻米体验师”众筹项目,众筹时间30天,目标金额5万元,众筹金额从9.9元至9999元不等,参与者可获得不同的回报,并全程参与管理和了解大米的生长过程、收获过程,随时进行全程溯源跟踪。

(五)民宿分享。随着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的发展,涌现出了客栈民宿的分享形式。通过互联网平台,有效匹配民宿租赁双方的信息,并为交易完成提供信息咨询等配套服务。

案例:“小猪短租”作为试点开发了神农架地区隐居作家古清生的特色房源,并以当地红举村、木鱼村为面,推广复制经营模式,依托当地政府资源,发展、整合更多当地民宿房源(当地原生态民房和已在经营的商业民宿),以创造当地新经济增长点。未来还将在全国的美丽乡村进行推广,让乡村民宿与乡村旅游有机结合。

(六)其他分享。除了以上分享形式之外,分享农业的想象空间巨大,比如劳动力分享,利用移动互联网汇聚闲置劳动力信息和用工需求,实现供需双方信息对称,改变农民进城接工的方式。还比如物流的分享,利用互联网平台对接乡镇司机和物流方,通过乡镇司机将货物直接送到村镇,解决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再比如,由于乡村传统金融信贷供给严重不足,可以通过城乡之间的金融分享来解决农村金融信贷难的问题。

三、推进分享农业的路径选择

(一)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是发展分享农业的着力点。分享经济的迅猛发展要归因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分享农业的发展也需要互联网平台作为支撑,因此,分享农业的发展也离不开农业农村信息化的支撑。目前,分享经济在城市发展迅速,主要是得益于城市互联网的快速普及。由于农村互联网发展相对滞后,分享农业还无法在农村地区大范围推广。但随着4G和宽带网络的快速发展,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迅速向农村延伸,未来农业农村信息化的建设,要牢牢抓住手机这个“端”,做好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工作,加快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和服务在线化水平。同时也要重视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加强个人信息安全审核、征信以及交易监管。

(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发展分享农业的切入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为农业生产提供社会化服务的成套的组织机构和方法制度的总称。它是运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使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农业生产单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克服自身规模较小的弊端,获得大规模生产效益的一种社会化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分享农业也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一种,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分散的小农需求集聚起来,形成一定规模后对服务供需进行自动精准配对,为供需双方提供服务。政府部门要积极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农资供应、飞防、测土配方施肥、农产品加工、仓储、冷藏、保鲜、物流、生态循环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不断开拓市场预测、信息传递、农产品开发推介等服务。大力支持工商资本、社会资本进入种子种苗、农业信息、农产品流通等服务领域。完善政府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政策措施。

(三)创新体制机制是发展分享农业的关键点。分享农业作为一种全新的后现代农业模式,需要政府部门深化认识和观念,创新体制机制,不能用传统发展现代农业的思维方式和制度来套用,而应该按照分享经济的运行规律去建立相应的制度。政府要以包容的态度来对待分享农业的出现,规制好分享农业的风险,建立和完善补位性、底线性和保障性的制度和规范等工作,通过试错机制来不断完善规制策略,及时修改已经明显不适用的法律法规,要防止将网络约车改造成出租车的现象再次发生。监督分享平台在发展过程中加强数据开放、准入制度、交易规则、质量与安全保障、风险控制、个人信息保护、信用评价机制等自律监管体系建设。鼓励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加强产业间联系与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和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作者系农业部信息中心副研究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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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互联网+”优秀案例之全国农机化生产信息服务平台[EB/OL]http://www.moa.gov.cn/ztzl/scdh/sbal/201609/t20160905_5265228.htm,2016-9-5.

[6] 阿里“聚土地”法律属性分析[EB/OL]http://finance.ifeng.com/a/20140821/12968762_0.shtml,2014-8-21.

[7] 祝灵潇等:副县长“众筹”促销生态大米[N].丽水日报,2016-5-18.第6版.

[8] 《分享经济》案例之小猪短租:“有人情味的住宿” [EB/OL]http://www.sic.gov.cn/News/249/6398.htm,2016-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