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伊尹周公之君,不为秦皇汉武之为,不欲魏武隋炀之欲,违尧舜,不远矣。
无尧舜之民,不为盗跖苟且之为,不欲六隙踰墙之欲,违天民,不远矣。
君,为尧舜之为,欲尧舜之欲。
民,为长沮桀溺之为,欲长沮桀溺之欲。
此之谓,为其所为,欲其所欲。无为,其所不为。无欲,其所不欲也。
(本文摘录于《周氏遗书》卷十,《遗书》一辑一,第594~595页)
解读:此论老子无为无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