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致保弟(谈减成收捐之法)

来信问减成收捐之法,此亦不得已而暂行之事。照例,实职减四成,虚衔封典,又递减二成。今定为交银二两五钱,作银五两,如可行于江西、湖南,约可增百万。又营务处建议,按粮五钱以上者,定为捐输,合江西之八十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