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12 16: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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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一章 婚姻关系法律常识
《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是多久?
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有权撤销婚姻吗?
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结婚,婚姻关系能否撤销?
协议离婚后,还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吗?
丈夫对生病的妻子不闻不问,妻子应当如何维权?
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就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对方承诺婚后赠与一套房产,但在过户前反悔的,能否要求对方继续履行?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他人可以代为申请吗?
第二章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常识
父母偷看孩子电子邮件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
孩子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爷爷该如何帮助孙子?
当父母离婚时对孩子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作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有权决定和谁在一起生活吗?
非婚生子女是否与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权利,生父母是否对其有抚养义务?
我国法律对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给予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普法节目在做新闻报道的过程中,是否可以披露未成年犯罪人的真实姓名?
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是否应该通知其父母到场?
未成年人是否可以进入网吧、歌舞厅等营业场所?
第三章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常识
如何确定老年人的监护人?
儿女对患病在床的老人不闻不问,违法吗?
父母再婚,子女有权利干涉吗?
法律上有“常回家看看”这一说法吗?
儿子为结婚迫使老母搬走,除了受到道德谴责,还会受法律制裁吗?
子女之间有权订立分开赡养父母的协议吗?
老人田地里的收成是谁耕种就归谁所有吗?
子女放弃了继承权就不需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了吗?
第四章 遗产继承法律常识
法定继承中的继承顺序该如何确定?
舅舅无儿无女,外甥女可以继承遗产吗?
主动赡养孤寡老人者有权分得遗产吗?
未出生的胎儿享有继承权吗?
不履行赡养义务甚至虐待父母的还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吗?
互有继承权的人同时死亡,继承顺序该如何确定?
如果继承了遗产,债务也要一起继承吗?
被他人胁迫立下的遗嘱是否有效?
自己悄悄录视频立遗嘱有效吗?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哪个优先?
第五章 消费维权法律常识
商家就出售的特卖商品负质量保障责任吗?
当顾客免费寄存在超市的财物被调包时,超市是否有责任?
网购送货人员有权禁止买家打开数码产品的包装进行查验吗?
顾客在饭店吃饭时丢失财物,店主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定金罚则适用于取消预订酒席的情形吗?
旅行社有权擅自在旅游中安排购物吗?
第六章 医疗纠纷处理法律常识
患者病情特殊导致医院误诊,属于医疗事故吗?
整容手术后留下后遗症,属于医疗事故吗?
因多个医疗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应该由谁进行赔偿?
未发现手术禁忌症导致患者手术死亡,医院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医院将诊室租给外面的医生,出现事故怎么办?
自身病情和手术过失共同导致损害的发生,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医疗事故造成损害后,医院赔偿的内容包括哪些呢?
第七章 道路交通法律常识
违章停车造成交通事故,谁应该承担责任?
在没有限速的路段,可以以任意速度驾驶车辆吗?
醉酒状态下骑自行车出行造成交通事故的行为人应该承担责任吗?
农民有权在马路上晒谷子等农作物吗?
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受最高时速的限制吗?
学员在驾校学车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驾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他人在公路上倾倒垃圾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公共道路管理者需对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吗?
第八章 劳动就业法律常识
以包工计件的方式计算工资的,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招聘单位有权向应聘者随意收取费用吗?
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以“末位淘汰制”的方式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能否辞掉即将退休的老员工?
劳动者擅自出卖公司客户的信息将会受到什么处置?
公司有权拒绝为离职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吗?
劳务派遣单位能否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吗?
第九章 社会保险法律常识
养老保险金可以提前支取吗?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未缴满十五年,职工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吗?
职工退休时累计缴纳医疗保险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还需要补缴吗?
用人单位拒绝工伤认定时,应当如何举证?
劳动者因工受伤后,有权同时享有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吗?
主动离职的职工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想用住房公积金还房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第十章 社会救助法律常识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吗?
没钱进行急救的人可以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吗?
住房困难的农村低保户可以申请住房救助吗?
在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租房补助?
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可以获得教育救助吗?
在何种情况下,政府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安排工作?
符合法律规定的哪些条件,可以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
特困人员供养除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外,包括提供疾病治疗等内容吗?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临时生活救助?
第十一章 常见合同法律常识
双方当事人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完成了买卖行为,买卖关系成立吗?
合同已经终止,当事人还需继续履行合同中的保密义务吗?
合同双方约定第三人履行债务,如未履行,第三人需对此承担违约责任吗?
商家有权要求消费者支付试用商品的使用费吗?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会因行为人不履行附随义务而撤销吗?
合同的违约方认为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少违约金的数额吗?
第十二章 借贷担保法律常识